吉林四平生产、销售假药一案,检察院以生产、销售假药罪起诉至法院,经金磊律师辩护,成功实现罪轻辩护,即从重罪变更为轻罪,法院阶段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,恢复自由,最终法院判决不应认定为生产、销售假药罪,变更罪名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,判决刑期1年3个月,实报实销,实现有效辩护。